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驻罗山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罗山县司法局子路司法所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司法行政工作,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国家法律、政策知识,能熟练操作或使用计算机;
(三)全日制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户籍登记出生日期为1990年9月1日以后);有两年及以上法律工作经验的,年龄可放宽至40岁(公历1985年9月1日以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行政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司法机关正在处理的;
(二)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受其他开除处分的;
(三)违反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正在被审查调查或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四)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五)具有其他不适合从事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5年9月17日--9月21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地点:罗山县大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罗山新区温州城步行街)
联系电话:0376-2168168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个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有关资格证书原件,电子版工作简历。同时填写统一的《报名登记表》。有法律工作经验的需出具相应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职位应聘资格条件或者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应聘或者聘任资格。
(三)面试体检
罗山县司法局及大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对应聘人员组织面试、考察,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聘用。考察合格人员需根据劳务派遣公司要求自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考通用体检标准。体检所需费用由报考者个人承担。
五、招聘录用
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在罗山县大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和罗山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罗山县大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对工作表现优异的续签聘用合同。
六、工资待遇
此次招聘人员不具有行政事业编制,被录用人员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薪资待遇按有关标准执行。
七、管理使用
招聘人员聘用后主要从事司法行政日常工作,具体工作由罗山县司法局根据需要统一协调安排。在具体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司法行政各项规章制度,严以律己。若因工作过错或重大失误,造成不良后果,应承担相应责任。
合同期内,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发生违法违纪问题,不认真履行职责,不服从管理,不胜任本职工作,或者因身体原因无法从事工作的,由县司法局退回人力资源公司,人力资源公司可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