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罗山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7人)招聘公告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3号),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公益性岗位7人,从事辅助类工作。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行为记录;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4.已认定且有效的就业困难人员,必须在网上也进行了相应登记,能够查验;
5.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
6.性别要求:限男性;
7.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
8.专业要求:法律、计算机、中文、财会、经济等专业
9.户籍要求:限罗山户籍;
10.退伍军人优先;
11.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影响期内尚未解除的或因违纪违法正被立案审查调查的;
3.目前仍在岗公益性岗位人员;
4.已经享受过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期满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本次报名以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的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7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罗山县人民检察院大门西侧接待大厅,咨询电话:13513761889。
3.报名要求: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一寸免冠照片、已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报名表可到报名现场领取。
相关材料说明:
①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放毕业证的,提供院校就业处出具的是否应届毕业生及学历、学位、专业证明或就业推荐书;
②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③经相关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也必须在网上进行了相应登记,能够查验。
④除上述条件外,按所报岗位相应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证明计算时间截止到2025年10月31日。
4.报考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5.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不能形成差额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同意,可按1: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三)面试
1.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时间详见面试通知单。通知单应妥善保管,面试、体检时,须持本人面试通知单和身份证方能参加。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满分均为100分。
面试时,该岗位不能形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面试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体检内容和办法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在确定体检人员时,若面试成绩出现该岗位超出1:1比例人数的并列人员,按下列办法确定体检人员。优先次序如下:
1.学历层次高者优先。
2.退伍军人优先。
若出现岗位空缺时,可按面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
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
1.根据面试、体检、考核结果,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2.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新聘用人员签订期限不超过1年的劳动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续签期限不超过3年。
3.薪资待遇为岗位补贴每月1500元,绩效补贴由各用人单位自行确定。
七、工作纪律
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整个招聘过程由招聘单位派驻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操作,认真做好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招聘工作坚持公示制,实行阳光操作,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负责招聘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如在招聘考试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都要严肃追究责任,从严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罗山县人民检察院
2025年11月3日
